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思想政治理论课各有关分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做好今年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的研究工作,2011年3月,我司下发《关于征集2011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选题的函》(教社科司函[2011]62号)后,各地、各有关分教学指导委员会高度重视,认真论证,踊跃参征。日前,我司组织有关专家对21个省(区、市)和4个思想政治理论课分教学指导委员会,共25个单位报送的82个应征选题进行了研究,确定了2011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课题指南。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名称、资助额度和研究时限,2011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共26项(详见附件1),每项课题资助经费5-10万元,研究时限为2-3年。
二、申报条件1.申报以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各有关分教学指导委员会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各申报单位最多申报三个项目。 2.各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和各有关分教学指导委员会结合本地和本委员会的研究优势,针对本地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本门课程建设存在的困难或工作重点,集中研究优势,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进行申报。研究团队要标明课题负责人、主要成员及团队分工职责。3.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具有较雄厚的研究基础。课题负责人为全国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兼职教师,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科研组织能力;课题组主要成员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较丰富的相关研究成果、充分的资料准备与合作精神。
4.申报者要根据课题指南,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实际情况和学科前沿,提出研究思路、目标、相关步骤、重要环节,及拟突破的重点和难点。研究成果要求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可操作性和应用价值。 5.每个课题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申请。每个课题负责人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在线”为本次项目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须提交的申报材料如下:
1.申报单位要按照要求填写并上传《2011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见附件2)。打印《申报一览表》1份并加盖公章。
2.课题申报者要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并上传《2011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见附件3)。打印《申请评审书》1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B表部分(即《申请评审书》4-8页)5份,单独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
3.集中申报时间为
4.所有申报材料纸质件统一用A4纸印制,请自留底稿,申报材料概不退回。请各申报单位和申报者于
四、其它要求
1. 各申报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2.课题申请者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附件:1.
2.
3.